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化县民爆器材仓库建设项目已由新发改[2015]125号、湘军工安全民爆[2014]29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多渠道筹措解决,并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化县民爆器材专营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化县民爆器材仓库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新化县桑梓镇沙田村;
2.3 建设规模:101号建筑物炸药库,建筑面积228.16平方米;102号建筑物炸药库,建筑面积153.76平方米;103号建筑物雷管库,建筑面积172.96平方米;104号建筑物雷管回收库,建筑面积53.76平方米;106号建筑物岗哨,建筑面积36.96平方米。均为地上一层,框架结构。项目总建设面积645.60平方米,总投资额约270万元。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要求执行;
2.7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基础、主体、装饰装修、水电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本项目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近6个月(2017年1月-2017年6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单位缴费凭证及社保部门盖章的名单);
3.5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7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申请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7月28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托管账户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托管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托管账户银行账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8日17时止(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3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3.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3.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5.3.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3.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3.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5.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7月28日~2017年8月20日17时止,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合理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7.4 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9家时,招标人可以对身份验证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9家投标人进入唱标和投标文件评审环节(娄政发[2017]14号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化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0738—3218216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化县民爆器材专营公司
地 址:新化县上梅镇人民路150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9073866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娄星区吉泰领寓1208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173835133
作者:
来源:新化县招投标办